我们即墨区银座动感时代三期的水电费一直物业带收费,自2012.5.1至此已经7年了
之前水费2.35元的时候 物业按照2.5收取,添加污水处理费后是3.35而物业按照3.55收取。政府文件用水量提档是按照年用量来收取,而物业缺按照月用水量来收取,这样年用水量没超过标准,物业按照个别月超过了多收费,什么时候才能结束物业乱收费的现象。
那个部门 能帮我们把水电费的收取划归自来水公司,国家电网。
小区电费公摊也是物业来公布多少是多少来收取,从来没有公示按照什么标准收取。
我们小区的广告收入费用也是物业跟茗都苑业委会推过来推过来,都是不是自己弄的,也没有公示广告收入费用都进谁腰包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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