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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爆料曝光#判了三年!青岛一醉酒男子抢夺出租车方向盘,导致发生车祸…

    12/13/2018 09:55:48 发布77 浏览0 回复0 点赞
郭庄村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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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12/10/2018 08:54:05

30岁的王某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从事个体工作,2017年5月30日21点,王某与朋友在新区一家酒店聚会,喝完酒后,王某打了一辆出租车,要求出租车司机薛某将他送到朋友家。


“这位乘客上车后我就发觉他身上有很大的酒味,喝得醉醺醺的。喝完酒后他有点脾气暴躁,每当前面有车的时候,他就让我按喇叭超车。”出租车司机薛某说,“当车辆行驶到一所学校门口时,这名乘客又要求更改路线,我跟他再三确认后,便按照新路线行驶。”


出租车司机薛某刚按照新路线行驶了十几分钟,王某突然问道:“你这是把我拉哪去了?”薛某解释说:“这不是你刚才改的新路线吗?”王某因醉酒,丧失部分理智,坚持要求下车,并且拒绝支付车费。双方因为行车路线以及车费问题发生争执。

为了能尽快解决问题,司机薛某提出一起去派出所解决,王某同意。但没想到的是,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王某突然上前抓住方向盘并向左猛打方向,车辆瞬间失控,撞倒路中三节隔离防护栏后,继续撞入路东侧绿化带,出租车方才停止。出租车的车前头等处严重受损,且司机薛某双腿等部位在车辆碰撞过程中受伤。经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出租车司机薛某构成轻微伤,涉案出租车被损坏价值为7540元人民币。


车辆停下后王某下车企图逃跑,被司机薛某及路边群众一起合力制服,薛某立即打了电话报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抢夺方向盘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乘客干扰司机的情况

今年发生已经两三起。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国务院安委会发文了!

在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中,有这样的表述:


强化法治措施,加大违法惩处力度。


协调推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出台指导文件或者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对以袭击殴打驾驶员等方式干扰驾驶员安全驾驶的犯罪行为,明确适用刑法的具体规定,对于造成一定后果的,要依法严格控制适用缓刑。


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对干扰公交车正常行驶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等处罚。


完善奖励机制,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进一步完善奖励机制,鼓励乘客对干扰公交车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积极进行劝导和举报,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于制止违法行为,对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要予以大力表彰褒奖,并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加强警民联动,对于接到干扰、辱骂、殴打公交车驾驶员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报警,要第一时间出警,及时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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