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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29/2018 16:46:52 发布22 浏览0 回复0 点赞
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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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南区法院(2001)南法执字10894号民事裁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该法院民事裁定依法自始至终无效。自始无效是因为民事裁定是一名冒名顶替执行员合同制法警兼书记员徐磊,违反新旧拍卖法和民事诉讼法,全程执行单干的法律事实。形式上抛出拍卖房屋民事裁定,事实上裁定中所述拍卖房屋的,就是恶意串通青岛拍卖行时任拍卖师曲福鹏唯暗箱操作,完成假拍卖房屋过程是唯一买受人有意留下倒卖赚钱弄虚作假。关键该院书记员写出假拍卖青岛顺兴市场建设开发公司房屋的民事裁定送达后,开发商当即提出异议,经该院同意第二笔案款22万元交到该院,2002年两笔前后51万5千元案款案结事了,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义务执行完毕。    假拍卖的房屋的民事裁定,是基于侵害开发商合法权益受到举报成立后,该院结清全部案款自然失去效力。房屋在开发商名下与掌控使用中,开发商有权出售有权与任何购房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尤其2003年业主购买青岛顺兴市场建设开发公司房屋也通知该院知情。业主购买的房屋是空房、无任何纠纷房屋。违法保护伞看到青岛申奥成功房屋价格上涨之机寻租权利,违背诚信反悔耍无赖。      一是拒绝同取得房屋业主解决,回避并趁业主不备偷偷换锁芯子,违法执行业主的房屋。      二是2008年该院的院长初鲁宁出面,用该院文书通知开发商领回2002年部分20万元案款何用意?揭发该院保护伞20万元案款是唯一买受人拍卖师的拍卖款吧?开发商出售房屋六年,业主维权多年期待保护业主合法财产,依法给业主答复或解决。      三是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权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定提出申诉,该院收到业主书面申诉书后按法定程序应当依法书面答复,至今15年多没有给业主书面答复。            鉴于青岛市南区法院时任院长初鲁宁从青岛中级法院审监庭庭长到任的,后又带病提拔并先后担任青岛中级法院政治部主任、副院长等重要职务,制造了业主与该法院的房屋纠纷长期拒绝解决有很多腐败因素,如今侵占业主合法财产15年之久,给公民造成重大损失。      为扞卫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护公民合法财产,请求最高法院指定法院限期限时定下时间表,法定程序开庭指证的路径,防止利用职务之便伪造与变造证据,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召开听证会。 以下内容回复后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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