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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06/2012 15:26:06 发布21 浏览0 回复0 点赞
小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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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山东省,屡屡山东省临沂市政府:——签不签拆迁协议,都一样!没有钱给你!这就是出自连续两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 》山东省临沂市的罗庄区盛庄街道办事处和吴白庄村委领导的一句话!他们是在与我没有达成任何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强行推倒我厂的院墙,进入我厂强行施工!现已建起两座六层违建楼房!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办事处和吴白庄村委已经严重地侵害我的土地使用权!一、 签不签拆迁协议,都没有钱给你!我叫王树芳,我和家人怀着极其复杂和沉重的心情向您反映我在罗庄区投资建厂后受到接二连三的不幸的遭遇!谁都不会相信这种事情就会发生在曾经以出现“红嫂”及“红色根据地"之称为之骄傲的沂蒙山区!更不会相信这个事情会发生在连续两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临沂市!是谁在在打着旧村改造的名义破坏投资环境?是谁在抹黑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临沂市?又是谁在践踏中国的法律!我于2003年在罗庄区盛庄街道办事处吴白庄工业园投资建厂之后的种种遭遇,我非但没有感受临沂市政府招商引资政策的任何优惠政策,反而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2011年10月份,罗庄区盛庄街道办事处吴白庄村委就与我洽谈拆迁事宜,接触两次因为在拆迁赔偿数额上有异议(他们不承认罗庄区领导曾经答应我被非法强拆的厂房,给予同等的拆迁补偿一事)!没有达成任何协议,吴白庄村委就在12年2月15日,在我毫不知情,也没有事先通知我的情况下,就派村建筑公司强行推倒我厂的院墙,并强拆我厂房进行施工!时至今日已在我厂内建成了两座住宅楼!时至今日吴白庄村委没有与我接触过一次!也没有任何说法!为此我多次找盛庄办事处领导和吴白庄村委,他们的答复只有一个——没有钱!即使和你签了拆迁协议,村委也没有钱给你!导致我时至今日有厂不能回的地步!我与吴白庄村委签订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并按临沂市政府当年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我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获得国家土地部门的认可,也得到了临沂市政府和罗庄区政府的支持。为什么吴白庄村委在与我没有达成任何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胆敢违法强拆我的厂房,在我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构建两座六层高的楼房呢?吴白庄村委已经严重的侵犯我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我们的政府——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三令五申,再三下文件不允许强拆,不允许达不成拆迁协议,就强拆!赔偿款不到位,就强拆!难道是我们的政府的每一条通知,在罗庄区都是一纸空文吗?二、轻信当地的承诺投资办厂,耗去一生积蓄!我于2003年响应当时临沂市政府的招商引资的号召,也被临沂市政府出台的系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吸引,我来到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办事处吴白庄工业园投资办厂,并与吴白庄村签订了30年土地租赁合同, 并按吴白庄村委的要求,按照政府相关规定一次性缴纳了共计26。7万元办理了企业用地手续!该手续是由吴白庄村委按照当时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政府承诺用地等所有法律手续均由政府代为办理,以确保投资企业的正常生产!(临沂市人民政府临政土字634、635号文件对王树芳的企业用地手续的补办做出了同意的批复,王树芳同时向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罗庄分局缴纳了相应的费用) 合同刚刚执行不到四年之时,也就是2007年10月份左右,我厂根据当时市场情况,需要进行二期厂房建设,这次的建设的开始,也是我王树芳在人生中噩梦的开始!吴白庄村两委是在我王树芳既不缺少2008年度土地承包费。也不缺少电费的情况下!时任吴白庄村委领导为了给村建筑公司强揽我厂的新建厂房工程,首先违背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多次派人堵我厂大门、断生产用电直至勾结某些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08年5月10日下午偷偷非法强拆王树芳的厂房及在建厂房四千多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三百多万元,因为吴白庄村委堵门、掐断生产用电,致使我厂时至今日,还无法生产和经营,不仅给我王树芳和家人,直接造成物质的巨大经济损失,也给我和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由于吴白庄村委和临沂市某些执法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使我自此走上长达三年的艰难的诉讼之路!三、没有兑现政府领导的承诺 我的遭遇引起当时时任临沂市长张少军书记、罗庄区委王行华书记重视和关注!2010年5月,罗庄区委和区政府委托某主要领导出面做我的工作,并与我达成协议,协议之一:承诺我被非法强拆的厂房,在遇到拆迁之时,给予同等补偿!并同时答应免除自09年度至拆迁通知之日起的土地承包费!在2011年10月份,我在吴白庄工业园被非法强拆的厂房,已经纳入拆迁范围。吴白庄村委送达的厂房评估书计算的面积区区700平方!并一再强调,拆倒的没有算作面积!就此我肯定不会答应的!事实是我新建厂房在2008年5月10被强拆的面积四千多平方,区领导曾经开过现场协调会,也见证过损失的面积是多少!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在我与吴白庄村委主任崔建文还在洽谈拆迁补偿之时!2012年2月15日上午,再次发生吴白庄村委恶劣行径,在与我没有达成任何拆迁补偿,也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就强行进入我厂的院内,擅自强拆我一千多平方的厂房夷为平地及建设厂房所用的四十多车清水沙和一万多方的红砖不知去向!四、“文明城市”正在发生着不文明的行为谁也不会相信,这种违法行为事情,就发生在“全国文明城市”获得者——临沂市境内!我的遭遇在吴白庄工业园不属个例,还有一家刚刚与吴白庄村委签订28年土地承包合同,并投资四百多万元建厂不到一年的投资商,同样在没有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采取堵门,推倒院墙和部分厂房来逼迁!该投资商被吴白庄的强拆性,吓得把厂里的生产设备搬迁到异地!吴白庄村委,一地两“卖”的行为,在我们还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上,强行违法构筑楼房,足以说明临沂市某些政府的部门的管理之混乱和随意性!也说明在我还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间,他们又把该地变为他用!更加证明了吴白庄村委在该地段建设的楼房,是在没有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进行的违法建设!综上所述,我的事情比较特殊,特殊在我的在建厂房是在吴白庄村委原书记孟庆峰与村建筑公司勾结临沂市规划局三中队指导员彭绪存,私自强拆我厂四千多平方米!至今临沂市规划局不承认就是他们拆的!经过三年的艰难的官司和上访,最后得到罗庄区主要领导承诺——当我厂遇到拆迁时按照拆迁标准给予补偿!  五、 我和家人的期盼:公正、公平和合理的补偿我和家人非常支持罗庄区的经济大发展,我们也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的相关城市发展的政策,我和家人既不想给咱临沂市和罗庄区区领导脸上抹黑,也不想给街道办事处添麻烦!我的要求很简单,那就是当初我和政府领导达成的协议,应当给予彻底的执行,兑现承诺!相当然的我相信政府更会兑现自己承诺的!这也是政府公信力权威所在!它不会因为个别当事官员的人事调动,而不承认和延续!这也关系到当今政府的公信力的问题。张市长,我所没有想到的是十年之前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吸引我来投资建厂,十年之后被新的招商引资政策所折腾,但是我和家人还是服从临沂市市委和市政府的经济规划大局,舍小家顾大家,虽然三十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如同一张废纸,政府的承诺的优惠政策说变就变,面对这一些我和家人都认啦!但是政府必须给与合理的补偿!所以我及家人强烈要求罗庄区盛庄街道办事处和吴白庄村委,在三十年承包期未到之时,采取极端手段,剥夺我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在这之前,吴白庄村委三番五次的干扰生产和经营,破坏投资环境,给我和家人,不但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也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从而给我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些损失理应给予我合理公正的经济赔偿!所以我和家人,既不想给政府添麻烦,更不想当什么拆迁中的钉子户,只希望政府领导兑现当初的承诺:一、把强拆的厂房的面积四千平方的面积,按照同等赔偿标准,给予赔偿!二、要求并免除因吴白庄村委违犯《土地承包合同》自2008年2月开始派人堵门、断电使我无法继续生产和经营,以及勾结某些执法人员非法强拆之日起至拆迁这些年以来的土地承包费!三、强烈要求吴白庄村村委严重违犯当初的招商引资政策,破坏投资环境!要求吴白庄村委赔偿自2008年带人非法强拆、堵门和断电直接导致我无法生产和经营以来的一切经济损失!临沂是有着光荣传统的革命老区,又是连续两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就在这样大力宣传“大美临沂”的环境下,怎会发生了与之称号不相符的强拆事件?怎会发生与法律相抵触的强拆事件结束语:政府盲目的“卖地”财政——导致公信力的丧失最最主要的是我们政府的公信力何在?当初临沂市政府出台的招商引资政策,为什么就被后一个出台的招商引资政策推翻呢?就因为临沂市政府出台的混乱的招商引资政策,也就是“卖地财政”——才导致 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办事处和吴白庄村委已经严重地侵害我的土地使用权! 吴白庄工业园业主  王树芳15153925108 以下内容回复后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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