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规定:监管专用账户设立后不得擅自变更
转载 来源: 发表于:08/15/2018 14:06:32 浏览量:66
2018年8月8日下午2点,为全面宣传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市房地产信息与交易资金监管中心卢宏钟副主任做客“网络在线问政”,就我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话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
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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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宏钟副主任介绍说,我市自2010年3月1日启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以来,围绕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在不断完善有关制度和管理措施上下功夫,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进展顺利。青岛市房地产信息与交易资金监管中心是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属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构,具体负责实施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今天将通过这次机会,能帮广大网友了解我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有关内容。
问政中,有网友提问,怎么办理限购证明?
对此,卢宏钟副主任表示,首先要根据该网友的情况看网友是否在限购范围之内,由于该网友具体的情况没做介绍,所以无法给出详细的解释,根据2018年4月18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通知》精神: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从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具体情况您可以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82660001,也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拟购房屋所在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咨询。
网友咨询:高新区河源路216号的星雨华府,别墅区和普通住宅区统一收取每平2.7元的物业费,已多次跟物业协商,但无果。请问该小区是否收费过高?如果过高,应该如何处理?
卢宏钟:根据《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未配备电梯收费标准在0.39-2.08元/建筑平方米.月之间;配备电梯收费标准在0.83-2.52元/建筑平方米.月之间。根据服务质量从低级到高级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具体收费标准可在上浮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内确定,下浮不限)。按照《办法》规定,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包括下列建设项目或物业管理区域:(一)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房改房、廉租住房物业管理区域;(二)公共租赁性住房物业管理区域;(三)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物业管理区域;(四)配建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五)其他符合政府规定的普通住宅标准建设条件的建设项目。此外,非普通住宅、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和各类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星雨华府项目收费标准为:别墅3.5元/平,洋房2.9元/平,高层2.7元/平含电梯费。如果您对小区的收费行为存有异议,可以拨打市物价局投诉电话予以反映(电话:12358)。
网友咨询:小区停车费是否有收取标准?地下车位(已购买)每月80元停车管理费是否符合标准?如果超出标准有什么处罚措施?
卢宏钟:根据《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规划配套停车场(库),其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通住宅、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和各类非住宅物业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应当按月收取。如果您对小区的收费行为存有异议,可以拨打市物价局投诉电话予以反映(电话:12358)。
网友咨询:自己以前购买了一套房改房,交过维修资金 ,后来房子拆迁了,请问这个钱退不退?
卢宏钟:对因拆迁而灭失的已购公房,房屋灭失前未发生所有权转让的,由其业主持身份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注销证明”到原售房单位或维修基金代管单位提出申请;房屋灭失前发生所有权转让的,房屋受让人应当持该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身份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注销证明”到原售房单位或维修基金代管单位提出申请。原售房单位或维修基金代管单位与交存银行对接按缴交比例分列的维修基金账面余额核对无误后,由维修基金存款银行提供按缴交比例分列的维修基金账面余额对账单。 原售房单位或维修基金代管单位持业主上述材料、对账单及“售房款使用审批表”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或维修基金代管单位持上述全部资料到维修基金存款银行办理提取和转存手续,其中个人交存部分退给个人,单位交存部分转交至单位住房基金账户。 已购直管公房灭失的,应到其房屋所在地区房产管理部分办理相关返还手续。
网友咨询:请问市北区、崂山区等地的人才公寓什么时候会公开?
卢宏钟:按照我市人才公寓政策规定,人才公寓项目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基本入住条件后,由相关部门为其办理配租、配售手续,并在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分配公告,对拟分配项目的位置、房源数量、价格以及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具体房源信息可向人才公寓项目所属区(市)人社部门咨询。
网友咨询:自己公司换了开发贷银行,新开发贷银行要求该公司更换监管银行,可以吗?
卢宏钟:《青岛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第十条规定:监管专用账户设立后,不得擅自变更。开发企业因特殊原因申请变更监管专用账户的,开发企业应当与原监管银行协商一致后到监管机构申请,经监管机构审核通过后,重新签订监管协议,并将原监管专用账户的结余资金转入新的监管专用账户。
网友咨询:若作为刚进入青岛的一家商业银行,该怎样才能开展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卢宏钟:监管银行须符合以下条件:(一)该银行在青岛地区的总行或分行已与监管机构签订《青岛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并实现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信息系统与银行结算系统的网络对接;(二)该银行为其在青岛地区的总行或分行指定的从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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