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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货车司机注意啦:这些车辆禁止在即墨通行!违者将被处罚!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省、市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决定对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采取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


      也就是说:自6月7日起,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即墨区辖区内禁止通行。



       据了解,自2019年6月7日起,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违反规定驶入限制通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驾驶人予以处罚并记分。 


      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违反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有关规定的,由生态环境部门或者道路运输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目前,即墨区已在相邻区市界之间设置了相应提示牌。


限行标志牌设置点位如下:


204与惜福镇路口南60米惜福镇方向路东

204与惜福镇路口南320米城阳方向路东

城马路与九江路路口借电警南杆

海尔路与长江二路路口西280米路南

鹤山路与大田路东1200米路北

九江路与海尔路路口南50米路东

九江路与海尔路路口西100米路南

蓝鳌路与埠惜路路口南1400路东

蓝鳌路与大田路路口东430米路北

蓝鳌路与海尔路路口西340米路南

梁家疃与204北测速北路西

灵山高速路口北200米路西

青威路与城马路路口西780米路南

青威路与龙青高速北290米路西

石门弯道路口东200米路北

天山一路南端与城阳界路东

烟青路与红领路口南180米路东

烟青路与桃源河二路路口西800米东南角

营王路与老602路口路北50米路西

营王路与老602路口西230米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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