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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检察院检校合作教育实践基地迎来山大法学院研究生

 

      1月18日,即墨区院检校合作教育实践基地迎来今年第一批特殊嘉宾――山东大学院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一行六人进行“认罪认罚案件从宽制度中量刑建议的适用情况”的专题调研。即墨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办案一线员额检察员,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法律界定与工作要求,结合近年来办案实际进行详细介绍,并邀请6人观摩办案,现场解答咨询,提供办案资源和经验做法。

    “实践中是否遇到过判决超出量刑建议的个案?是更重还是更轻?主要是什么类型的案件?”“上诉不加刑是一个基本原则,认罪认罚也写进刑诉法作为一个基本原则,那么实践中如果遇到被追诉人在一审中认罪认罚,我们给出了从宽的量刑建议,判决后被追诉人又上诉的,这样一审从宽的优惠前提已经丧失,是如何处理的?”……一个个犀利的问题抛出来,让工作了二十多年的老检察官也有点招架不住。

    “这些学生提出的很多问题超出了我的思维,是我从来没有思考过的,现在我也会想,如果出现这些问题应该怎样处理,亦或我会先期做好工作避免问题的出现。”负责此次与学生们探讨的老检察官李涛表示。

    “经过调研我们发现,我们坐在教室想到的很多问题,在实践中发生的几率非常低,因为承办人办理案件是非常灵活的,法律效果的实现绝不仅仅止步于法条。”带队的研究生表示:“如果我们只埋头研究,而无法应用于实践,那么再好的研究也是空谈。我们将努力尝试实现理论与实践的高度融合。”

      记者获悉,2017年7月,即墨市人民检察院与山东大学法学院签署检校合作协议,与此同时即墨市人民检察院挂牌成为山东大学法学院的教育实践基地。协议签署以来,检察院干警多次利用周末时间参加法学院的讲座,而法学院也多次组织学生来检察院进行课题调研。学生与检察官的碰撞,擦出了不少火花。2018年,即墨区检察院干警与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联合申报课题3篇,其中联合撰写的《论检察监督的“证据滤网”作用——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视角》获得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论文一等奖,联合撰写的《审查起诉环节退回补充侦查问题研究——以诉侦关系为视角》获得优秀奖。

    “2019年,即墨检察院将继续为法学院的专家教授提供理论联系实际、直接指导司法实践的平台,为教学科研实习提供必要的条件,为法律专业的学生提供司法实践的基地。”即墨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即墨检察院计划安排优秀的检察官到法学院为学生授课、指导模拟法庭等,帮助学生提高实践能力。同时,聘请法学院专家学者作为专家咨询小组成员,负责针对新类型案件、疑难案件、复杂案件进行答疑解惑,以帮助检察干警拓展办案思路、增强办案能力、提高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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