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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历史记忆记录城市变迁!区档案局面向社会征集档案资料

留存历史记忆记录城市变迁

区档案局面向社会征集档案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即日起区档案局面向社会各界广泛长期征集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档案资料,进一步发掘我区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档案馆藏。

征集范围包括:

1、反映即墨区历史各个时期形成的圣旨、诏书、敕令、手谕、奏折、电报、嘉奖令、委任状、报纸、刊物、图书、地图、印章,各种族谱、家谱、墓志、碑文、契约、证照、票证、传单、照片、奖章、旗帜和牌匾等;

2、历代编修的即墨地区地方志、专业志、村镇史、典章制度等,反映即墨情况的文学作品以及各种书画作品等;

3、反映即墨各历史时期界域地形、建制演变、物产资源、地域文化、民间艺术、民俗民风、名胜古迹、城市变迁、历史建筑等实物、地图、照片、报刊、书籍、音像等。

4、即墨籍或曾经在即墨工作过的专家、学者、文学家、艺术家、模范等著名人物的手稿和信函、笔记、论著、艺术作品、印刷出版物、证书、奖品、照片、音像、实物等。

5、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征集方式包括:

1、捐赠。存有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向区档案馆捐赠原件或复制件。凡捐赠进区档案馆的档案资料,经过鉴定后由本馆永久保存,档案局向捐赠者颁发证书,捐赠者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

2、收购。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持有人愿意出售的,档案局按照其价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购。

3、寄存。对于确有价值而所有者不愿捐赠的档案资料,区档案局可为其所有者提供代为保管和寄存服务,所有权归提供者。

希望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踊跃捐赠或提供征集线索。

征集单位:即墨区档案局档案业务管理科;地址:即墨区朝阳路117号;联系电话:8851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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